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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疫情期間,退保怎么辦?

來源:銀保監微課堂 發表時間: 2020-03-12 打印本頁

【案例】

消費者張某在春節前向保單服務人員提出想要將自己的保單退保,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自身出行受到限制,無法前往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且未及時變更保單的續期交費賬戶,導致保單于 2 3 日再次劃扣了續期保費,故客戶投訴反映自己不愿再續保,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其當年度續期保費。保險公司在收到客戶投訴后,已安排服務人員聯系客戶,為客戶辦理了保單續期交費退費和退保手續。

【案例分析】

《保險法》第 54 條規定: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近期,銀保監會下發《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在全國范圍特別是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加強線上業務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得性。

【消費提醒】

消費者在保險合同的猶豫期后提出退保,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消費者可能遭受一定的損失。

消費者辦理保單相關業務,需向保險公司提出正式申請,且需在申請后及時關注業務辦理結果。疫情期間,消費者如無法前往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業務,需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通過保險公司的線上服務渠道辦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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