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中國銀保監會2021年“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成果,促進廣東清廉金融文化常態化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生態,夯實廣東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根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中央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2021年9月)等法律法規、制度、廣東省vinbet浩博向全體會員單位及廣大保險從業人員發出反商業賄賂倡議:
一、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從政治站位的高度,深入推進反商業賄賂工作。
商業賄賂是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商業賄賂不僅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也極易滋生腐敗和經濟犯罪,嚴重損害政風、社會風氣和行業風氣。全體會員單位及廣大保險從業人員必須對商業賄賂的危害性保持高度警惕和清醒認識。
二、誠實守信,自覺抵制和反對形形色色的商業賄賂行為。
在保險業務活動中自覺抵制給予或接受商業賄賂的行為,包括為謀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給予或接受對方單位或個人各種形式的財物或其他財產性利益,不采取商業賄賂手段獲取商業機會和商業利益,杜絕商業賄賂等不正當交易行為的發生,共同維護廣東保險業正常經營秩序。
三、加強反商業賄賂學習教育。
各會員單位及廣大保險從業人員要把反商業賄賂學習教育作為業務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強化對《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學習和宣傳,將其學習與職業道德、業務培訓結合起來,使之成為保險從業的必修課,提高抵制商業賄賂的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建立完善反商業賄賂制度機制。
各會員單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止商業賄賂工作指引,加強合規管理的審查制度,健全合規風險防范報告機制,彌補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漏洞,建立反商業賄賂考核、獎勵等長效機制,從制度上、源頭上防止商業賄賂行為的發生,形成依法合規、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和從業氛圍,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廣東保險業形象。
廣東省vinbet浩博倡議全行業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反對商業賄賂,倡導合規廉潔,為促進廣東保險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