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監管資源,聚焦風險監管,提高監管質效,中國銀保監會于近日印發了《關于精簡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報告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3條,主要規定取消、合并報送的監管報告事項,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報告的報送行為。一是取消34項監管報告。根據保險資金運用業務實際和市場形勢變化,取消已通過監管信息系統報送的報告和公司內部投資管理事務等事項,壓實機構主體經營管理責任,提高風險監管質效。二是將6項監管報告合并為1項。整合不同資產類別,將股權、不動產、金融產品等投資情況報告合并為保險資金運用季度報告,減少分散化、碎片化信息,提高報告的系統性。三是進一步規范監管報告報送行為。要求保險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報送監管報告,杜絕遲報、錯報、漏報、瞞報等情形,切實提高報送質量。
《通知》的發布實施是銀保監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深化監管改革,發揮信息技術優勢,聚焦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監管,減輕市場主體不必要的報送負擔,提升監管的質量和效率,防范相關業務風險。下一步,銀保監會將聚焦重點領域進一步精簡監管報告,持續深化改革,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
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精簡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報告事項的通知